z [地理位置]
商洛市地處陜西省東南部,與豫、鄂兩省接壤.位于東經108'34'20"——111 ' 1 ' 25"、北緯33'25,40"——34'2 5'40"之間,西鄰古都西安,東瞰南陽盆地,北接八百里秦川,南帶江漢干原.總面積192 93平方公里。商洛市地跨長江、黃河兩大流域,屬暖溫帶半濕潤氣候年平均氣溫7.8--13.9'C,年平均降水量710--930毫米.年平均日照1860——2130小時。西安--合肥鐵路以及312國道途經商洛市商州、丹鳳、商南三縣,西安--安康鐵路途經商洛市鎮安、柞水二縣。
[行政區劃]
2002年轄:商州1個區和洛南、丹鳳 、商南、山陽、鎮安、柞水6個縣,92個鎮,67個鄉,4個街道辦事處,1601個村民委員會 ,4個居民委員會,25個社區居委會。
2002年總戶數641842戶,占全省總戶數的6.56%;總人口合計2367683人,占全省總人口數的6.56%;其中男1252198人,女1115485人。在總人口中,非農業人口320062人,占全省非農業人口的3.71%;市鎮人口1928681人,占全省市鎮人口的6.56%。
[自然資源]
商洛市地處亞熱帶向暖溫帶地渡地帶,氣候溫和,山青水秀,林豐礦富,可謂藏金聚銀之寶地。全市現已探明可開采的礦產52種,其中鐵、釩、銻、銀、瑩石、鉀長石、白云母等20種礦產儲量居陜西之首;鉀長石儲量居全國第一位;鐵礦儲量占全省的46%;水晶礦點14個為全國第一。區內宜林面積2300多萬畝,林特產品基地150多畝。1958年毛主席曾號召全國推廣“商洛專區每戶種一升核桃”的經驗。商洛核桃質好量大,年產1.4萬噸, 占陜西年出口量80%。商洛板栗色鮮味美,產量占全省的50%以上。中藥材1119種,年產量4500噸, 素有“天然藥庫”的美譽。野生動物1000多種,被列為國家級保護的珍稀野生動物有羚牛、大鯢等24種。境內流域面積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74條,水力蘊藏量80多萬千瓦,可開發利用量30.2萬千瓦,居陜西第三位。
[歷史演變]
商州,漢以名縣,北周以名州。歷代設州置縣,或州縣同設,交替沿革復雜。遠古為虞司徒契所封之國,夏屬梁、豫之交;周屬雍、豫。春秋戰國,先是分屬秦、晉(魏),后統屬于秦。
秦代 (公元前221棗前207年)地屬內史南境。治所設咸陽,統轄境域相當于今關中平原及商洛地區,領42縣。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設商縣,包括今商州市、丹風縣、商南縣、山陽4縣,因商山而得名。 早在公元前351年,秦國就在這里修了城,地址在今丹鳳縣城西2.5公里古城嶺子,系商洛最早之城池,南北長1500米;東西寬1000米。出土文物帶有“商”字的瓦當,確認系公元前340年秦封給商鞅之封邑。商鞅變法,使秦國出現了政通人和的興旺景象,秦孝公為表彰商鞅變法之功而封地15邑。但秦太子駟繼位后,聽信讒言,誣鞅誨法,并車裂商鞅于鄭(今華縣)。
西漢 (公元前206棗公元24年)地屬弘農郡,隸司隸校尉部,郡轄區相當于今河南省黃河以南、伊河以西及淅川、丹江流域。其治所在弘農(今河南靈寶貌略鎮北),領11縣,在陜西境內的上洛、商縣兩縣,即大體相當于現今的商洛地域。上洛這一地名,因居洛河上游故名,戰國時即有。漢朝忌水,將上洛改為上雒,這是用“雒”字的開始。包括今商州市、洛南縣兩地。今丹風、山陽、商南3縣時為商縣。旬陽縣北部(今鎮安、柞水縣東南部)是漢中郡轄區;杜陵縣南部:(今柞水縣西北部)是京兆尹轄區。
東漢 (公元25——220年)地屬京兆尹,仍隸司隸校尉部,轄區相當于今關中平原西安以東、渭南及商洛地區。尹治設在長安,仍領10城,其中上洛、商兩縣的地域和今商洛地區大體相當。
三國 (公元220——265年)地屬曹魏之京兆郡,正始五年(公元244年)設,治所在長安,領11縣。仍稱上洛縣,魏文帝曹還又將上洛的“雒”字改為“洛”字。轄今商州市、洛南兩地。
西晉 (公元265——316年)地屬司州,轄區相當于今河南省北部、中部、西部和山西省西南部及陜西省商洛地區。州治設在洛陽,領12郡。泰始二年,晉武帝分京兆南部置上洛郡,治所在上洛,領上洛、商、盧氏三縣(盧氏今屬河南省)。
南北朝 (公元317——589年)南北朝時期,中國呈分裂局面,行政建制混亂。郡縣朝設夕廢,統屬復雜。由東晉開始的南朝,在轄區的北部僑設了上格的州、縣,用的是上洛的地名,以安置南遷的上洛的百姓,包括上洛的巴民。這里不詳敘。
北魏時屬洛州。太延五年(公元439年)于上洛城設荊州,太平真君二年(公元441年),上洛縣北部劃設拒陽縣,太和三年(公元479年)將荊州遷往盧氏。太和十一年(公元487年)又遷往襄陽,撤上洛郡,于上洛城設立洛州,領5郡,其中3郡屬今商洛:上洛郡,領上洛、拒陽2縣;上庸郡,領商(今丹鳳)、豐陽2縣;萇和郡,領南商1縣,即今商南。
西魏時屬洛州和雍州管轄。洛州治所設上洛,領上洛郡(今商州市)、拒陽郡(今洛南縣)、上庸郡(今山陽縣西北部、鎮安縣及柞水縣東南部)、商縣(今丹鳳)及山陽漫川、商南縣。柞水西北部屬雍州管轄。
北周宣政元年(公元578年)改洛州為商州;治所設上格(即今商州城)領上洛郡(含今商州、山陽、丹鳳;商南4縣及鎮柞部分地域);拒陽郡(今洛南地)。
隋代 (公元589——618年)開皇三年(公元583年)撤上洛、上庸兩郡,保留商州;大業三年(公元607年)撤商州復設上洛郡,治所仍設上洛,領上洛縣(今商州市)、商洛縣(商洛即從前的商縣,隋文帝改稱商洛,這是“商洛”二字連用起來稱呼地名的開始),洛南縣、豐陽縣(今山陽、鎮安縣及柞水縣東南部)上津縣(今湖北省境內)5縣;大興縣東南部(今柞水縣西北部)仍屬京兆郡管轄。
唐代 (公元618——907年)武德元年(公元618年)改上洛郡設商州,貞觀元年(公元627年)劃歸山南道,開元二十五年歸山南西道。天寶元年(公元742年)撤商州又改為上洛郡,乾元元年(公元758年)撤上洛郡再改為商州,治所設上洛,領上洛(今商州市)、商洛縣(今丹鳳、商南兩縣)、洛南縣(今洛南)、豐陽縣(今山陽)、乾元縣(今鎮安及柞水縣東南部)、上津縣(今湖北省境內)。今柞水縣西北部屬京兆府。
五代十國 (公元907—979年)五代十國的行政建制沿用唐制,但由于分裂割據,各國疆域均不遼闊,道一級遂廢,為州(府)統縣的二級制。當時陜南東部經歷了后梁(公元907一923年)、后唐(公元923—936年)、后晉(公元936—946年)、后漢(公元947—950年)、后周(公元951—960年)等5個期代。后梁時,商州領上洛、商洛、豐陽、乾元、上津5縣;洛南縣改屬華州;萬年縣東南部屬京兆府。后漢時,商州領上洛、商洛、豐陽、上津4縣;南縣仍屬華州;乾佑縣(公元949年改乾元縣為乾佑縣)、萬年縣東南部屬京兆府。后周時,商州領上洛、商洛、洛南、豐陽、上津5縣;乾佑縣、萬年縣東南部屬京兆府。
北宋、金、南宋 (公元960——1279年)北宋時,商州初屬陜西路,后屬永興軍路,治所設上洛,領上洛、商洛、洛南、豐陽、上津5縣。
金、南宋時,商州屬金國京兆府路。金貞元二年(公元1154年)將商洛、豐陽兩縣降為鎮,并入上洛、洛南兩縣;咸寧縣東南部屬京兆府;旬陽縣西北部(今鎮安縣)屬金州。金元光二年(公元1223年)五月改屬河南路。領上洛(今商州市、丹風、商南、山陽4縣及柞水縣南部),至元元年(公元1264年)廢上洛縣,以州代縣,由州直轄,定名商州。轄地包括今商州、丹鳳、商南、山陽及柞水縣南部,并統領洛南縣地。
元代 (公元1279——1368年)商州先屬安西路,后屬奉元路管轄。元代實行省、路、府、縣四級行政建制,商州下領洛南l縣,原來的上洛為在郭,仍不另設縣,由州直管,但商州所轄的地域和今天大體相當。
明代 (公元1368——1644年)地屬西安府,時稱商州,轄今商州市、丹風縣兩地。明洪武七年(公元1374年)五月,降商州為縣制。成化十三年(公元1477年)三月復升為州,領洛南、商南、山陽、鎮安4縣。天啟元年(公元1621年)為避明興宗朱常洛名諱,又改“洛”為雒”。
商洛有闖王建立政權的記載。祟幀十六年(公元1643年)十月,闖王軍攻占了商州,第二年在西安建立大順朝,稱永昌元年,派魯大儒為商州牧,給山陽也派了縣令(其它各縣不詳)。永昌二年正月,闖王政權結束。
清代 (公元1644——1911年)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升為直隸商州,直屬陜西省,領商南;雒南、山陽、鎮安4縣。乾隆四十七年(公元1782年),析咸寧、藍田、鎮安3縣之地置孝義廳,屬西安府,這是柞水縣的前身。
中華民國 (公元1912——1949年)。民國二年(公元1913年)廢州改設商縣(轄今商州市、丹風縣西南部)、洛南縣(今洛南及丹風縣東北部)、柞水縣(今柞水縣西部及鎮安縣東北部)3縣,屬關中道;山陽、商南、鎮安3縣,屬漢中道。民國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撤銷道制,以省直接領縣。民國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在商縣城設第四行政督察專員公署,轄商縣、雒南、商南、山陽、鎮安、柞水6縣,一度還管過藍田縣。是年在龍駒寨成立設置局。1949年7月13日,商縣人民政府成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 從1949年5月,商洛地區各縣陸續解放,在商縣設置陜甘寧邊區陜南行政主任分署第工分區,轄商縣、雒南、商南、丹鳳、山陽、鎮安、柞水7縣。1950年,改名陜西省商洛分區專員公署,仍轄以上7縣。1955年,將縣人民政府更名為“縣人民委員會”。1658年12月,撤銷丹風、柞水兩縣(丹風分屬商南和商縣轄,柞水與鎮安縣合并),商洛地區轄商縣、洛南、商南、山陽、鎮安5縣。1961年10月又恢復為7縣。1964年9月,因“能”字生辟,經國務院批準,改“雒”為“洛”,時稱商洛專區,行政公署駐商縣城。1968年,商洛專員公署改稱為“商洛專區革命委員會”,各縣人民委員會易名為“縣革命委員會”。1969年,商洛專區革命委員會改名為“商洛地區革命委員會”,1978年;更地區名為商洛地區行政公署。1981年元月,改縣革命委員會為縣人民政府。1988年6月,經國務院批準,改商縣為商州市。2001年12月,經國務院批準,撤消商洛地區行政公署,設立商洛市人民政府。商州市更名為商州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