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昨天上午閉會的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20次會議獲悉《陜西省秦始皇陵保護條例》已獲通過將于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秦始皇陵文物不得作為企業資產經營
《條例》規定秦始皇陵的文物屬于國家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挖掘、占有不得轉讓、抵押不得作為企業資產經營。
●陪葬坑陪葬墓也需保護
秦始皇陵的下列文物被列為保護對象:一是建筑遺址;二是陪葬坑;三是陪葬墓、修陵人墓地;四是陵園附屬設施;五是遺址內埋藏的文物和其他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文物。
●建設控制地帶建筑物不得高于10米
秦始皇陵保護區域分為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保護范圍是指對秦始皇陵保護對象及周圍一定范圍實施重點保護的區域;建設控制地帶是指在秦始皇陵的保護范圍外為保護秦始皇陵的安全、環境、歷史風貌對建設項目加以限制的區域。建設控制地帶的建筑物風格、色調應當與秦始皇陵的歷史風貌和自然環境相協調建筑物高度不得超過10米。
●保護區內禁止六類行為
條例規定保護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一、挖砂取土、修墓、排污、丟棄固體廢物和其他可能損害文物安全的行為;二、在設置禁止拍攝標志的區域進行拍攝活動;三、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四、在文物和保護設施、標志、界碑上張貼、涂寫、刻劃、攀登;五、新建、改建、擴建與文物保護無關的建設工程;六、設置戶外廣告修建人造景點。